问题 | 购房定金国家有规定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购房定金的相关规定及其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已进行了详尽阐释,其中第五百八十六条明确指出,买卖双方可以依照实际需求与情况,协商确定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以确保债权的安全性。此类定金合同往往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便正式生效。
值得特别关注的是,定金协议中具体金额务必经过双方共同协商后作出决策; 然而,其数值不得超出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否则超出部分将失去法律效力。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若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高于或低于预定数额,均应视为对原定金数额的调整。 此外,第五百八十七条亦有补充说明,即若卖方严格遵守合约内容进行履约行为,那么定金将被视作价款的一部分或予以退还。 同时,若甲方未能如约履行其义务,或者其履行效果与约定不符,以致最终无法达到合同目的,则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反之,若乙方未能按约履行其义务或者其履行效果与约定不符,导致最终合同目的难以实现,则需按照两倍比例进行罚款,并将定金归还给甲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