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工作证明退还购房定金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由于购房者自身方面的缘由而无法持续进行房屋购买行为,那么其是不得申领定金退还的,唯有当买卖双方签署了相关协议或合同才可例外。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之明确规定,向对方交付定金的一方如未按照预定或合同条款履行自己应尽的责任或义务,以致未能达到合同设定的预期目标,则无权要求对方归还所支付的定金款项。 然而,若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过程中,因无可归咎于买卖双方的因素导致该等合同未能最终达成,卖方则须将定金悉数退还买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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