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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荆州购房下了定金如何退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定金不可退还,但在符合以下特定情形时方可予以返还:
首先,如果买卖双方按照约定严格执行了相关交易条款,则定金应当被视为支付款项或予以退回;
其次,由于某些特殊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签订,抑或是对于协议以及补充协议的内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且无法进行签约,且此种情况并非由任何一方负有主要责任,此时定金便可予以退还;
最后,若卖方单方面违反合同规定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那么定金也可予以退还并加倍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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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9:3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