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广东韶关一房二卖如何维权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对于可撤销合同的当事方以及无效合同的当事方来说,他们有权利自得知违约之日起计算,在为期一年之内申请由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来终止该合同,同时要求出售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归还已经交付的买房款项及其产生的相关利息,对因违约而导致的经济损失进行补偿,乃至追求最高至退还买房款项数额一倍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6 8:2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