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失踪保险赔不赔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如果被保险人不幸失踪,从该事件发生之日起满连续两年后,他们的亲属或者法定收益人便有权向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被保险人已经逝世。
依据此结果,他们能够依据法院的审理决议,请求保险公司支付相应的保险金额。当我们进行此类理赔程序时,必须提供以下详细的资料: (一)申请死亡保险金额时所需: 1、由符合标准的区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或者公安部门、人民法院开具的死亡证明; 2、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 3、受益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或者户籍证明; 4、保险合同的正本以及最后一次缴纳保费的凭证。 (二)申请伤残保险金额时所需: 1、由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鉴定证明; 2、出院诊断证明或者门诊病历; 3、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保险合同的正本以及最后一次缴纳保费的凭证。 (三)申请重大疾病保险金额时所需: 1、由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重大疾病诊断书; 2、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保险合同的正本以及最后一次缴纳保费的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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