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纠纷打官司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事人需持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房地产所有权证书、正式的房屋交易合同,以及经过公证的起诉状等相关法律文件,前往房地产所在地所属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接下来,法院会以正式函件通知各方代表,确认已收到该案件并且同意予以审理。随后,当事人需要充分准备所有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在后续程序中使用。法院将发布开庭公告,并在七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告知双方具体的开庭日期和时间。在开庭当天,当事人应携带齐全所有的资料,准时到达法庭进行辩论和质证环节。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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