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重庆起诉流程及时间是怎规定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于那些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必须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之内完成审判工作;而对于使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则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予以审结。如遇特殊情形需要延期的,必须经本院院长批准,方可延长六个月时间;若仍需继续延期的,则须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因此,一般的房屋纠纷案件的审理期限通常为三至六个月,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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