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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卖合同预售鉴证流程是怎样的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涉及房屋买卖之合意公证手续办理步骤如下:
(一)买卖双方向公证机关共同递交公证申请文件。
其中,卖方需出示以下资料原件:身份证明、护照、军官证、户籍登记簿、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婚姻状况证明等;而买方亦须提供相应的个人信息资料,如身份证件、护照、军官证及户籍登记簿等。若有一方无法亲自出席会议,可由代理人代理,但前提条件是须提交经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若交易房产为多名共有者所拥有,卖方应为全体共有人(及其配偶),并需全员出席。
(二)公证人员依据当事人所提交的各类证明文件进行严格审核。
(三)公证人员在收到申请后,会通知当事人填写《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申请表》。
(四)公证人员在受理申请后,将首先着重审查当事人之间的买卖协议。
(五)公证人员根据买卖双方的具体情况以及买卖合同的内容,依照《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分别与买卖双方进行深入交谈,并制作详细的谈话记录。
(六)公证人员对交易过程中的各个关键环节进行全面调查核实。
(七)公证人员最终出具房屋买卖合同公证书。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五)申请的日期;(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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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21:2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