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二手房无房产证纠纷怎么解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到出售未办理所有权证书的二手房屋而引发的纠纷通常被界定为合同纠纷。为了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当事各方可以采取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措施进行处理,在大多数情况下,需要由实际出售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对于那些无法进行私下和解或调解以缓和争议的情况,当事人还可以选择依据先前达成的仲裁协议向相关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然而,若涉外合同存在此种情况,第三方当事人则有权利依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国际认可的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如果在签订合同时并未就仲裁事宜达成明确的约定,或者所达成的仲裁协议无效,那么当事人便有权向当地的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在任何情况下,当事人都必须遵守已经生效的判决、仲裁裁决以及调解书,否则将面临对方要求强制执行的风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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