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房合同可以抵押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屋预售合约本身并不具备抵押能力。
然而,鉴于房屋预售合约中所约定的标的物,包括已竣工的房屋及在建房屋皆可作为抵押物使用。在此背景下,开发商得以利用其预售的房屋作为担保手段,确保其债务能够得到妥善履行。 具体来说,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债务人或第三方有权处置的以下各类财产均可用于抵押: (1)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以及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海域使用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等; (6)交通运输工具; (7)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禁止抵押之外的其他财产。 此外,抵押人还可将上述各项财产合并为一个整体进行抵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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