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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小区新房因质量问题物业费如何追责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1.当业主因房屋质量缺陷导致财产损失时,其有权依法追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法律责任,而物业服务公司在此过程中并不直接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责任。
2.作为业主,您具有向物业服务公司或开发商发函的合法权利,以协调解决与房屋质量相关的纠纷问题。如果开发商对此置之不理,您以及物业服务公司均可以向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诉和投诉。
3.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房屋质量保证期限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建筑承包商有义务履行维修服务职责并对由此产生的业主财务上的损失进行赔偿。但若质保期已经过期,那么业主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或者由建筑承包商提供有偿的维修服务。
4.然而,请注意,业主不能因此类事件为借口而延迟支付物业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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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20:2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