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密市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开发商延迟交付房屋的维权策略,购房者应积极采取行动,履行必要的催告义务,促使开发商尽早交付房屋,并补偿超过预定交房日期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倘若在催告期结束后的第三个月内,开发商仍然未能如约交付房屋且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释,那么此时购房者有权依法行使解除合同权,要求开发商退还已支付的全部房款以及相应的利息,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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