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宁四次延期交房有赔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房屋延期交付的问题上,业主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当发生延期交房的情况时,如果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已经对延期交房的违约金进行了明确规定,那么业主可以根据合同中的具体条款,向开发商索取相应的赔偿金,以此弥补因延期交房而带来的经济损失;
然而,如果合同中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或者规定不够清晰明了,那么业主则可以按照已支付的购房款项总额,乘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以及延期交房的实际天数来计算应得的违约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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