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回迁安置房一房二卖怎么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产时遭遇了“一房二卖”的问题,您可向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报告反馈,请求其介入并通过与开发企业的友好协商予以妥善处理。若此途径未能达成理想效果,您亦有权提起诉讼,请求售房者解除购房协议、归还己方已支付之全部购房款项及其相应利息,同时另行赔偿由此所引发的直接经济损失和无形精神损害。在此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您还有权主张房地产开发商承担不超出己方已支付购房款项两倍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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