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已付定金不想买了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产之时交付的定金是否具备退还的可能性,这需要依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判断和处理。对于定金的退还事宜,我们可以根据以下几种情形进行分析:
第一,若相关事宜经由买卖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并签订相应的协议后,方可按照双方之间的约定将定金予以退还; 第二,如所签署的定金合同被认定为无效,那么收取定金的一方则应当全额返还; 第三,一旦发生合同违约等情形,若收款一方未能履行义务构成违约行为,则应对支付一方双倍返还定金;反之,若是支付一方未能履行义务构成违约行为,则收款方有权不予退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