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预售合同是买房子了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所赋予的法律约束效力极为强烈,若其中任何一方当事人违反此类预售合同的约定,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及责任。所谓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实际上是指由商品房预售方与预购方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署,预售方在此类协议中作出承诺,即在预定的有效期内将已经预先建造完毕的商品房所有权转让给预购方;作为交换条件,预购方需要向预售方支付定金或者部分购房款项,并按照约定的日期接受商品房。这种协议属于常见的合同形式之一,受到了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严格监管和规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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