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作购房定金违约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购房定金应予退还而不应予以扣留的特殊情形时,主要存在以下四个公平合理的解决策略:首先,购买者有权主动与出售方取得联系,通过双方积极协商的方式,共同寻找到一种能满足双方利益的退还定金方案;其次,在上述努力无法获得妥善解决的前提下,寻求消费者协会的协助进行调解也是一种值得尝试和推崇的途径;再者,如果以上两种方法都未能奏效,那么我们仍然有权力尝试拨打全国统一的12315投诉热线,寻求相关部门的帮助;最后,若以上所有措施皆宣告失败,我们仍保留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要求对方无条件退还定金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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