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庆中国摩延期交房有赔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开发商未能如期交付房产则构成违约行为,买方有权主张追究其违约责任。若经过合理催告后,卖方仍未在三个月期限内完成交房并提供合理解释,买方便可选择解除购房合同,相关全部损失均应由开发商负责承担。若经过合理催告后,卖方能在三个月期限内履行交房义务,买方将无权解除合同,但有权向卖方追偿逾期交货所导致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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