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动三轮车无证驾驶怎么处罚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无证驾驶,即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员在尚未持有合法有效的驾驶证或者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或未按照相关法规进行换证的前提下,擅自驱使该类机动车辆上路行驶的行为。
针对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这一问题,通常会采取行政手段制裁此类违规行为,对涉事者处以二百元人民币以上二千元人民币以下的罚金,并且可以同时实施十五天以内的治安拘留。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凡是未获得国家颁发的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一经发现,将被处以二百元人民币以上二千元人民币以下的罚金,且有可能同时面临十五天以内的治安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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