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宁夏购房定金交了不买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合同尚未签署的前提条件下,购房定金能否退还的问题,需要指出的是其取决于具体情况。依照我国目前对于房地产交易案件的权威解释与规定,若由于买卖双方某一方的原因,导致无法就房屋购买事宜达成正式的买卖合同,那么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对定金的规定进行处理。然而,若因非买卖双方所能控制或预见的因素,使得商品房买卖合同最终未能顺利签订,则卖方应无条件地将定金全额退还给买方。在此种情形下,未能成功签订购房合同并非仅由购房者一方的过失造成,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样负有相应的责任,且购房者并未违反任何约定。然而,倘若买卖双方已经签订了认购书,但购房者却未能按照认购书中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前往签署正式合同,此时便构成了买方的违约行为,定金将无法予以退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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