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产权房一房二卖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一房二卖”纠纷之处理方法,相关操作可参照以下步骤进行:首先,如若其中一方已成功完成房产所有权的登记手续,那么该处房产便应归属该方所有;而对于未能获得该房产的一方而言,其有权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自身可能遭受的经济损失。其次,如若在纠纷发生时,买卖双方均尚未着手进行房产所有权登记事宜,那么房屋应优先交付给率先完成购买合同签署的那一方,由此来认定该房产将归属于该方所有;在此情况下,未能成功购得房产的一方同样拥有向卖方提出赔偿请求的权利。最后,倘若在上述两种情况之外,即无论是卖方还是买方均未办理房产所有权登记手续且未实际交付房产,那么两份购房合同皆处于未履行状态。此时,应遵循“先订立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的原则进行处理,即优先履行先订立的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怎样处理一房二卖的纠纷对于一房二卖的纠纷的处理,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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