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受理房产纠纷案件流程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涉及房地产产权纠纷的诉讼,当事人需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房产所有权凭证、交易契约以及民事诉状等材料,前往不动产所在地区域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法院将在接到诉讼申请后,予以正式受理并告知相关各方。此后,当事人应及时准备相关证据资料,以供法院审查核实。法院在完成相关审批程序后,将发布开庭通告,同时在七个工作日内告知各方具体的开庭日期和时间安排。在预定的开庭日当天,请各方当事人务必携带齐全所有相关资料准时亲自出席庭审,以便进行法庭辩论与质证环节。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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