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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河南省关于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维权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房屋交付出现晚于原定时间的情况时,可考虑采取以下几种途径维护自身权益:首先,您可以选择与开发者展开深入的交流和协商以期达成妥善的解决方案;其次,您还可以向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提出申诉,寻求他们的帮助和协助;此外,您也可以向专门负责房屋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建议或举报;最后,如果以上措施均无法达到预期效果,那么您完全有权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注意的是,当出卖方未能按照约定及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方未能按时支付购房款项,经过合理催告后三个月内仍然未能得到有效执行的话,解除权人有权要求解除该合同,除非双方另有特别约定。然而,如果法律对此并无明确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并未就此作出任何约定,则解除权人在收到对方催告后,享有三个月的合理期限来决定是否行使解除权。若对方并未发出催告,则解除权人自知晓或应当知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行使解除权。如逾期仍未行使,则解除权将自动失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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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6: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