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前购房预售合同掉了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购买房产的契约签署并未完成预售登记手续之前,若购房契约不慎遗失,只需将尚未履行的部分契约废弃,并重新签订一份新的契约即可;
2.若在预售许可证颁发以及为房屋购买者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之前,购房契约不幸遗失,则需要在当地报纸上发布关于该契约已被废弃的公告,公告期为三个月。待公告期满之后,前往预售许可证颁发机构申请注销原有的契约,然后再重新签订一份新的契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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