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后什么时候退定金合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房交易中,若购房者并无任何违约行为,则其交付的定金是可以退还的。在此前提条件下,如果双方严格按照约定进行履约,定金应当转化为买卖价格或全额退还原主;然而,若是因为一些突发性的特殊状况或自然因素导致无法签订正式的房屋销售合同,或者由于双方对于协议以及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未能达成共识从而无法顺利签署相关文件,这并不属于任何一方的责任范围内,此时所支付的定金便有权利要求予以退还;另外,如果卖方单方面违反了合同规定,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那么买方所支付的定金也有权要求退还,并且还能获得双倍的赔偿;除此之外,其他所有情况下的定金都是不予退还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