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不退官司怎么打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购房交易的复杂流程之中,如果遭遇到了定金无法顺利领取返还的困境,您可以考虑采用以下几个策略来进行沟通以及协调,以便更好地寻找合适的解决途径。首先,如果可能的话,请积极与房地产销售方或者开发商展开深入的协商和谈判,以期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其次,您也可以向所居住的村庄或者社区的调解委员会提交申请,请求他们出面协助并从中斡旋,以期化解可能存在的矛盾。除此之外,您还可以尝试拨打全国消费者投诉热线12315,或者向相关的网络平台和网站进行举报揭露。最后,如果上述所有的努力都未能取得预期的效果,那么您完全有权利通过司法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之规定,在房地产销售领域,如出卖方以认购、订购或预订等方式收取买方缴纳的定金,则定金应视作是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条件。若由于某些原因导致买卖合同始终未能签署生效,此时应当严格遵循有关定金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而如果是因为双方均无责任的外部因素所致,导致买卖协议最终未达成,卖方则需全额无条件地返还所收到的定金给出资购买的买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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