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给开发商交违约金怎么追讨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作为购房方,依据签订的合约条款,可依法向房地产开发商提出追讨违约金事宜。如在合约中未对相关事项作出明确定义的情况下,可以依照实际发生的违约事件,进行综合评估以确定实际损失程度,再以此为基础来核定相应的违约金额度。然而,这一数额应控制在实际损失范围内,且最高不应超出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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