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商品房6份合同有效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揭贷款通常分为五份,其中一份由客户自行保留,一份由公司进行档案管理,一份需提交至房地产管理局进行备案,一份则由银行进行存档,最后一份将在缴纳契税时进行归档。对于全额支付以及分期付款的客户来说,他们需要签署的合同数量为四份,其中一份由客户自行保留,一份由公司进行档案管理,一份需提交至房地产管理局进行备案,最后一份将在缴纳契税时进行归档。在正式签署购房合同之前,购房者需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准备好所有相关证明文件,并与开发商或其代理机构进行正式签约。值得注意的是,购房合同通常包含了商品房预售契约(针对期房)和商品房买卖契约(针对现房)两种类型。在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时,购房者需要特别留意以下几点:首先,不要轻易地交付定金。建议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务必亲自前往相应楼盘的售楼部,核实开发企业是否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该楼盘尚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就意味着它并不符合商品房预售的条件,此时购房者切勿轻易交付定金。其次,要认真审查有关房屋面积的约定条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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