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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成都市妨害药品管理会受到什么处罚
分类 损害赔偿-产品质量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妨害药品管理罪】规定,当违反了药品管理方面的法规制度时,出现了以下任一情况,且足以对人体健康产生严重影响的,将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罚金;
若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程度更为严重,或是存在其他特别恶劣情形的话,则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付出罚金的惩罚:
(1)生产、销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明令禁止使用的药品;
(2)在没有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的前提下,擅自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此类药品仍进行销售;
(3)在药品申请注册过程中,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等信息,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
(4)编造生产、检验记录。
如果在实施上述违法行为的同时,还触犯了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所规定的其他罪名,或者涉及到其他犯罪行为的,那么就应当按照处罚较重的那一项规定来确定应受的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妨害药品管理罪】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
(二)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
(三)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
(四)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之罪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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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31 23:4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