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的农药质量有问题可以投诉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产品质量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妥善保存相关证据材料。请务必留存农药购买时所开具的正式发票,以及农药产品的原始形态及因使用农药而导致的伤害程度的权威检验报告(务必在现场等候专家鉴定或者请求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鉴定证明)。
2.投诉与举报渠道。如您遭遇此类问题,建议您及时向农业管理部门、工商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相关政府机构进行投诉,同时以书面形式详细描述农药购买的具体时间、购买地点、销售商的联系方式;农药的品牌、制造商、生产日期以及保质期;质量问题出现的时间、具体表现以及可能的原因;关于赔偿的具体诉求,包括赔偿金额以及收款方式;以及受害者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住址以及联系方式等等。 此外,还需随信附上购物发票(复印件)等相关证据材料。若经过调查核实,农业、工商、质检等相关部门将会依据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3.寻求民事诉讼途径。如果您因为使用了假冒伪劣农药而遭受了实际损失,您有权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当然,您也可以先尝试通过农业、工商、质检等部门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果再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方给予经济赔偿。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产品质量法》 第二十二条: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 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