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年底购房定金怎么算法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定金的额度设置,在法律层面尚未明文规定强制性限制条件,然而在业界的实际操作过程中,通行的普遍主张是用合同标的金额的20%作为上限,以此设定定金的具体数额。倘若定金超过这一上限,那么该超出部分的定金效力将无法得到有效实现。为此,我们可以将上述原则总结为以下三点:首先,定金数额的确立应由双方当事人在相应的合同协议中自行协商决定,并且各方拥有充分的自主决策权;其次,鉴于定金在实际操作中的应用常常受制于最高限额,因此,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的定金约定实际上并不具备合法性与可行性;最后,若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高于或者低于原定的定金数额,均应视为对约定定金数额的变更,并且,最终的定金数额应以实际交付的数额为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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