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酒店如何延期交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逾期交付房产的判定标准为:在双方协议中规定的交付日期之后未能如期完成交付,便可定义为逾期交付房产。常见的逾期交付可能由施工进展缓慢或相关政府审批手续的滞后以及市政配套工程的拖延所导致;然而,非正常情况下的逾期交付则可能源于房地产开发商经济实力不足,或是相关政府合法性文件的违规操作等原因。若经购房者多次催促且给予合理期限后,房地产开发商仍然无法按时交付房产,那么购房者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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