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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房协议定金不能退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具体情况须根据实际情形进行判断:1.假如买方与卖方已达成共识,亦或是原有的购房合同中对贷款无法办理一事已有明确约定,表明可以退还定金,那么买方有权提出退款要求;2.然而,在未有书面约定或者无法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必须首先确定房贷申请遭拒绝的具体原因。若是由于卖方的过失所引起,例如卖方未能获得预售许可证书、建设房屋所需的相关手续文件不完备等,在此种情况下,买方有权向卖方索回定金并要求赔偿利息损失;反之,若系由买方自身原因导致,比如买方不具备购买房产的资格、个人信用记录不佳、贷款所需材料不全、首付金额不足、个人收入与每月还款额不相称等,买方应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定金将不予退还;倘若房贷申请被拒并非由买卖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所引发,买方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卖方也应将定金全数返还给买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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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8: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