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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房合同怎么是预售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即是指商品房预售方与预购方两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预售方承诺在约定时间内将所建商品房所有权无偿转让予预购方,预购方则需向预售方缴纳预定款项或者部分购房资金,同时在规定期限内接收此商品房的书面协定。其中,商品房预售则特指开发商在房屋尚未全部竣工前进营销售活动,并由购买者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预购方通常会选择分阶段支付房屋价款,这一方式与分期付款交易颇为相似,然而其本质上并非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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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7:1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