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哈尔滨购房退定金怎么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购买房屋所交付的定金是否可退问题,答案是肯定的。然而,对于希望能够收回已经缴纳的定金的购房者而言,他们必须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才能达到目的。具体来讲,1.若因购房者自身原因无法成立预定销售协议,那么他们将失去请求返还定金的权利;2.针对开发商而言,如果其为了获取更高的经济效益而与他人预先签署了销售协议;或者在尚未获得预定销售许可证的前提下便与购房者签订了销售协议;又或者在向购房者支付定金之前,没有告知他们该商品房已经被查封、抵押等事实,那么开发商都应该按照双倍的金额来返还定金给购房者;3.由于不可归咎于开发商及购房者的原因,例如双方在预定销售协议的主要条款上无法达成共识,或者遭遇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从而导致预定销售协议未能顺利成立,此时开发商也应将定金全额退还给买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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