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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是否按房产预售合同补差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商品房面积补差事宜的相关规定明确指出:若购房者所购房产的面积误差率(即绝对值)在3%以内,则应根据实际购买金额与原定购房协议中约定的总房价之间的差额进行相应补偿。值得注意的是,此处所指的总房价是以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所注明的数额为准,并非依据市场中的当地房屋平均售价来衡量。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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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7:4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