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昭通房子延期交房怎么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房屋交付发生逾期现象,乃是由于施工项目进度受阻或者相关政府审批程序和配套设施建设延误所致,这种情形便可归类为常规性的延期交付情况。在处理这类延期交付问题时,我们应当给予开发商充分的理解和包容,允许他们适当延长交房日期,待工程进度得到有效推进之后,便能顺利完成房屋交付工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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