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咸阳购房如何退定金和全款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欲撤销在购买物业之时所支付的订金,可以尝试恳切与卖方进行有效沟通协商。在此,我想向您介绍在五个特定的情况下,买方所支付的订金才有机会被退还:首先,若预约购买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按照认购意向书中所设定的期限内,将您已经确定购买的房产出售予其他第三方,进而导致您最终无法顺利签署正式的购房协议,那么在此背景下,卖方理应对您所支付的订金予以双倍补偿;其二,如果开发商在实际签署正式的购房合同时未能获取相应的销售许可证,或者是由于开发商自身的原因导致双方在法律层面上无法签订正式合同,甚至对购房合约的有效性产生了负面影响,那么卖方就应当全额退还您的订金,同时也必须承担因此给您造成的经济损失。再者,如果仅仅是因为双方在正式合同及其相关补充协议中的具体条款上无法达成共识,但这并不涉及到签订认购意向书的核心内容,从而导致购房协议无法顺利签署,在这种情况下,双方都不构成违约行为,卖方应毫不犹豫地退还您支付的订金。另外,如果在认购意向书中对于房价、面积和房型等关键要素未作出明确约定或表述含糊不清,且双方在这些方面仍然存在分歧,从而导致正式合同无法顺利签署,那么卖方同样需要归还您的订金。最后,由于某些非人为因素引发的不可抗力事件,如自然灾害、社会动荡等,使得商品房买卖协议最终无法签署,卖方应积极主动地返还您的订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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