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延期交房人数怎么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因非正当地缘由而致使房屋交付时间延迟,购屋者有权向其发送书面催告,经相关催告程序后,倘若开发商未能在合理期间内履行房屋交付义务,购屋者便有权利提出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之诉求。此外,购屋者亦可依据先前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之规定,请求对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或赔偿可能产生的经济损失。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若合同中已明确规定了违约金与赔偿损失两种责任方式,则二者不可并行适用,购屋者应选择其中金额较高的一项进行主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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