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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厦门房产预售合同有几份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预售合同的数量为五份,其中一份由客户自行保存以供随时查阅,另有两份则分别由公司归档及在房产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第四份保存在银行作为相关贷款事宜的参考依据,最后一份则在缴纳契税之时予以保留。对于选择全额支付或者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的客户来说,他们需要签署四份不同的合同档。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购房者需携带齐全所有必要的证明材料,与开发商或其授权的代理机构共同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值得注意的是,购房合同通常包含两个主要部分,即商品房预售契约(针对尚未建成的期房)以及商品房买卖契约(针对已经建成并可交付使用的现房)。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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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5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