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定西购房定金能不能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房过程中,所支付的定金是享有退还权利的。然而,若存在特殊情况诸如政策调整或者自然因素导致双方无法签署买卖合约,亦或是因为协议及其附加条款内容无法取得一致意见,从而导致合同无法签订且并非由任何一方造成的,那么此时定金便可予以退还。反之,如果是由于卖方违约,则买方有权要求退还双倍定金。但是,如果是买方违约,那么定金将不予退还,并且需要按照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