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之间是否可以相互赠与财产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当事人能够互相赠送财产,而且可通过签署结婚伴侣之间的商业交易合同来明确这些财产的所有权。
对于此类商业交易合同,它对每一位合同当事人都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然而,如果在此类商业交易合同生效之前,赠送的一方已经失去了其原先决定赠送财产的意愿,他/她则具备撤销该赠与行为的合法权力。 而当赠与的行为涉及到具有确保社会公益事业、完成扶贫任务等具有重大意义的事项时,或是当赠与合同已经通过公正机构进行过认证时,那么这种情况下,赠与的一方将无法行使其撤销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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