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交了定金后不想买了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房交易过程中,若买方未能按时前往开发商处签订相关合约或无法就合同条款达成共识时,绝大部分开发商会坚持不退还其所收取的定金。在此种情况下,卖方通常会采用认购、订购、预订等形式,以收取买方支付的定金作为确保能够顺利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保证。然而,倘若因为买方或是卖方自身的原因造成无法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相关法规,应当依照定金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当由于不可归责于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因素而影响到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时,卖方应当无条件地将定金退还给买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