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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纠纷被告如何举证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处理房产纠纷案件中,我们通常需要提供各类用于支持己方判断的证据类型,例如物证、鉴定报告以及证人证言等。这些主要证据可能包括如房产证、购房合同等原始凭证。在某些情况下,由于各种客观原因,我们无法自行收集到所有所需证据,此时,我们可向法院申请协助收集相关证据。以上内容在我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有详细规定。具体而言,该法案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了证据类别和定义,其中涵盖:(1)当事人的申述;(2)书面文件;(3)实物证据;(4)视听材料;(5)电子数据;(6)证人证言;(7)鉴定意见;(8)现场勘验记录。同时,第六十四条也明确指出,当事人对于自身提出的主张,负有提供相应证据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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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21:2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