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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退认购房定金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购房所交付之定金是否可退还的问题,首先要明确的是,若由于购房者自身原因无法缔结预售合同的情形下,则其无权索回已经缴纳的定金。其次,对于房地产开发商而言,如果出于追求更高经济效益的目的而与其他方签订了预售合同;或者在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与购房者签署了预售合同;抑或是未向购房者充分披露在支付定金前该商品房已然存在查封、抵押等相关事实的情况下,开发商都需按照法定时效双倍返还定金给购房者。此外,还有一些非因开发商及购房者任何一方责任造成的特殊情况,例如双方在预售合同的主要条款上无法达成共识,或者遭遇不可抗力等因素,从而导致预售合同未能顺利缔结,在此种情况下,开发商也应依照法律规定将定金全额返还给购房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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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22:4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