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不给违约金起诉需要做什么准备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房地产开发商违约的问题,作为业主欲向法院提起诉讼时,需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准备工作:首先,业主需要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本及副本各一份;其次,需提供购房合同的正本和副本各一份;再次,查看合同中有无对于管辖权的明确约定,若存在此类条款,则需前往约定的法院提交诉讼申请;反之,若未作任何规定,则可选择在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进行立案;此外,业主还需前往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开发商的企业注册信息;接下来,业主需要搜集能够证明开发商违约行为的相关证据;最后,在完成立案程序之后,法院将会通知业主开庭的具体日期、地点以及举证期限等事项,业主应当积极参与庭审过程。在法庭调解阶段,若未能达成共识,法院将依法展开庭审活动并出具判决书。关于开发商违约诉讼可能涉及到的赔偿请求,主要包括违约金及相关税费。若因开发商违约而导致业主决定退房,且双方在合同中已经对违约金作出明确约定,那么开发商必须按照约定予以赔偿。赔偿金额不仅涵盖房屋全价及其对应的利息,同时还包括业主此前支付的部分费用,例如印花税、购房契税、交易手续费、测绘费、登记费、利息损失、购房中国费以及律师费等等,所有这些均被视为消费者实际遭受的损失,应由开发商负责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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