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退定金找什么部门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涉及定金返还问题,您完全有权向销售部门提出请求。定金是指在合同签署或履行阶段,预先支付的一定数量的资金或替代物以保证交易的稳定性。在此情况下,支付定金的一方被称作定金支付方,收取定金的一方则为定金接受方。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均可通过协商达成共识,约定由其中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定金,以此作为债权的担保措施。当债务方按照约定履行了债务之后,定金应被视为抵扣价款或予以追回。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