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违约收取物业费正常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列举了五种情形:首先,如因房屋质量瑕疵尚未交付使用时,物业费用应由开发商承担支付责任;其次,若物业公司未能按照物业服务合同规定全面履行其应尽职责时,全体业主可选择拒绝交纳相应费用,但需以有效的证据作为支撑佐证;再次,当物业公司所提供之服务质量无法达到其与业主签订之物业服务合同中所约定的标准时;第四,若物业公司未能向业主出示物价管理部门对其各项收费项目的审批文件原件;最后,若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以及提高收费标准等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第一百七十七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按份责任,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