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肥有没有专业退购房定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确实如此,可以使用定金这种方式进行交易。定金本质上属于为在合同签署或履约过程中预先支付的一笔具体金额的款项或替代物所提供的担保措施。对于支付定金的一方来说,这一方被定义为定金支付方;而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受领定金的一方则被认定为定金接受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当事人有权利自行约定,借款方向贷款人交付定金,以确保与贷款人之间债权的实现。当债务人按照已签订的合约履行义务完毕之后,定金应当被视为本金或者予以退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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