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购房定金了还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房定金原则上是可以退还的,然而,若购房者欲取回定金,其行为务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件。如果由于购房者自身的原因未能签署预定销售合同,那么购房者将无权请求偿还定金。对于开发商而言,如果因为追求更高的经济收益而与他人达成预定销售合同;或者在尚未获得预定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先行同购房者签署预定销售合同;又或是在向购房者通知支付定金以前,商品房已经设立了查封、抵押等事实,那么开发商应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在无法归咎于开发商及购房者的情况中,例如双方就预定销售合同的主要条款无法达成共识,或者遭遇不可抗力等因素,从而导致预定销售合同未能顺利签署,此时开发商应当将定金悉数返还给买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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